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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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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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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阿坝州的中国公民,可在阿坝州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3+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语文(汉语)学科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高中、初中层次其他学科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在我州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认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阿坝州教育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1)全省上半年统一认定时间:5月11日至8月20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其间5210点到6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体格检查。

州县(市)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现场确认。

州教育局确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7月22日;各县(市)现场确认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各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由认定机构统一安排,体格检查表由体检医院向认定机构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7.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阿坝州教育局

⠂ ⠂ ⠂ ⠂ ⠂ ⠂ ⠂ ⠂ ⠂ ⠂ ⠂         2020年5月6日

附件:

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阿坝州教育局

0837-2821942

2

汶川县教育局

0837-6222733

3

理县教育局

0837-6824151

4

茂县教育局

0837-7423121

5

松潘县教育局

0837-7233060

6

九寨沟县教育局

0837-7725912

7

金川县教育局

0837-2522070

8

小金县教育局

0837-2783451

9

黑水县教育局

0837-6721801

10

马尔康市教育局

0837-2827351

11

壤塘县教育局

0837-2379607

12

阿坝县教育局

0837-2481605

13

若尔盖县教育局

0837-2292153

14

红原县教育局

0837-2663552


责任编辑:索郎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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