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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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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阿坝州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
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教育领域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abedu.gov.cn;

2.局机关官方微博、微信;

3.局办公楼电子屏幕、触摸屏等;
4、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举行听证会等;

5、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

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全州教育信息的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阿坝州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7-2824713

传真:0837-2822351邮编:624000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8号

电子邮箱:abzjyjbgs@163.com

(二)申请方式

1.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2.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一是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二是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三是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教育领域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标准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296号执行。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阿坝州教育局反映,也可向州纪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组举报。

监督电话:0837-2858233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达尔玛街12号

邮编:62400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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